各县(市、区)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局:
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环委字[2017]1号)文件要求,此文以于2017年6月20日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方案》要求,细化责任,明确分工,抓好落实,指定专人负责。
二、严格时间节点,要求在方案的基础上提前1天(2017年9月19日18点前),逾期视为不报,市局汇总上报。
三、注重报送质量,对开展的各项工作要形成文字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鲍江橹 电话:3998380
邮箱:44758103@QQ.com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 9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