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环水字〔2017〕27号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明月山管委会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773—201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是我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依据,已于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
HJ773—2015标准明确了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规范,提出了饮用水水源水量与水质、保护区整治、监控能力、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管理措施等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对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认真贯彻实施。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文本,请从环保部官网下载。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