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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700万m2瓷砖生产线项目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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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700万m2瓷砖生产线项目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700万m2瓷砖生产线项目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220日-20171226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98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西座1502号(336000

 

项目名称

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700万m2瓷砖生产线项目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变更工程。变更项目生产工艺由湿法磨边变更为干法磨边,取消了内墙砖生产工艺,其他未变化外墙砖生产线4条,高档地砖生产线2。于20143月建成投产,并达到3000m2的总体设计产能。变更项目主要以铝土、镁质土、膨润土、泥、砂、色釉料等为原辅料,经配料、球磨、制浆、除铁过筛、制粉、陈腐、压制成型、烘干、施釉、印花、窑炉烧成、干法磨边(仅地砖需要磨边)、检选包装等工序生产高档地砖和外墙砖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已建球磨车间、喷雾干燥塔车间、制釉车间、成型车间、烧成车间等;储运工程已建成品仓库、原料车间;公用工程已建煤气站、食堂、宿舍、办公楼等,辅助工程已建给排水工程,环保工程已建脱硫塔废水处理设施,喷雾干燥废气、烧制成型废气、压制成型废气、磨边废气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新建一座处理能力80m3/d的地埋式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已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固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等;已建环保在线监控设备7套。

变更项目总投资2.4亿元,环保投资3070万元,占总投资12.7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清洁生产要求。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选择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

(三) 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废水收集一律采取明管输送,分色标识,分质、分流收集处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釉线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除铁冲洗水、煤气冷却水、脱硫水、压制冷却水、含酚废水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是SSCODcrBOD5等,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含酚废水用于制水煤浆,经窑炉焚烧处理。生活污水经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直接排放标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东侧水塘,后经农灌渠排入棠浦河。

(四)废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制粉干燥废气、压制成型废气、烧成废气及干法磨边废气,原料场的装卸堆存、块煤筛分扬尘,原料配料、皮带运输机,磨边、压机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煤气站异味建设单位应采取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喷雾干燥塔采用水煤浆为燃料,喷雾干燥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氟化物,采用旋风除尘器+水喷淋+脱硫除尘塔”有效处理(其中1号线1套环保设施,2线1套环保设施,345号线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6号线1套环保设施),喷雾干燥废气经处理后须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 年修订)排放标准,分别由415m烟囱排放。

成型工序废气设置3套全密闭负压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其中12号压制成型生产线共用1套环保设施,345号压制成型生产线用1套环保设施、6号压制成型生产线1套环保设施),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经315m排气筒外排。

烧成辊道窑和烘干线采用自制水煤气为燃料,窑炉废气通过管道引入烘干线进行余热利用。辊道窑炉废气主要污染物烟(粉)尘、SO2NOX、氟化物、硫化氢,采用双碱法喷淋脱硫除尘措施(其中12号线共用1套环保设施,345线共用1套环保设施,6号线1套环保设施),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年修订)排放标准,硫化氢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315m烟囱排放。

磨边废气设置3套全密闭负压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其中1号磨边生产线1套环保设施,2号磨边生产线1套环保设施,6号磨边生产线1套环保设施),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经315m高排气筒外排。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料场及煤场扬尘,原料配料、皮带运输机粉尘,磨边、压机成型工序未收集到的颗粒物及陈腐异味。采取场坪、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整洁,堆场周边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洒水降尘设施,输送带采用防护罩措施,压机、磨边车间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管理和做好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相应排放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包括除铁废渣,布袋回收粉尘,废坯料,废砖坯,煤气发生炉及热风炉产生的炉渣,脱硫渣,废水处理站泥渣,含油手套等,均属一般工业固废;煤气站电捕焦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6t/a,煤焦油(渣)(HW111980t/a,废机油HW081.0t/a、均属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压制成型工序中产生的废砖坯、除尘器收集下来的颗粒物均回用于生产;陶瓷废品外卖;生产废水治理产生的污泥重新化浆回用做原料,不外排;含铁杂质外售综合利用;煤灰渣收集后外售做建材原料;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卫生填埋。

(六)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噪声源项目噪声源包括球磨机、空压机、鼓风机、泵类、输送带、磨边线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生产车间的门、窗的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用水由园区提供,不以地下水为水源。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分别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煤气站、制釉间、循环池、焦油池、酚水池、危废暂存场等;一般防渗区包括项目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场、原料库、仓库、污水处理站;简单防渗区为道路、办公区域。煤气站、制釉间、循环池、焦油池、酚水池、危废暂存场等场所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采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

项目应定期对所在地及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在厂区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料棚50m、块煤仓50m、粉煤仓50m、原料车间50m、煤气站50m、烧成车间50m上高县人民政府应做好该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九)环境风险防范要求。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煤气泄漏引起燃烧、爆炸等风险,及污染治理措施失效导致环境污染事故。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属非重大危险源。在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车间进行监控和管理,对煤气管道、使用设备、控制仪器及时检修,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患措施,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厂区进行监控和管理;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 “跑、冒、滴、漏”; 依托现有 6904m3 事故应急池,收集后的事故废水、应急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在厂区雨水和污水总排口设物理隔断设施,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立即启动,防止超标废水经雨水和污水管线进入外环境水体。

认真落实《报告书》中的多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制定了公参调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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