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清洁生产要求。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选择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 (三) 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废水收集一律采取明管输送,分色标识,分质、分流收集处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釉线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除铁冲洗水、煤气冷却水、脱硫水、压制冷却水、含酚废水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是SS、CODcr、BOD5等,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含酚废水用于制水煤浆,经窑炉焚烧处理。生活污水经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直接排放标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东侧水塘,后经农灌渠排入棠浦河。 (四)废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制粉干燥废气、压制成型废气、烧成废气及干法磨边废气,原料场的装卸堆存、块煤筛分扬尘,原料配料、皮带运输机,磨边、压机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煤气站异味。建设单位应采取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喷雾干燥塔采用水煤浆为燃料,喷雾干燥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氟化物,采用旋风除尘器+水喷淋+脱硫除尘塔”有效处理(其中1号线1套环保设施,2号线1套环保设施,3、4、5号线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6号线1套环保设施),喷雾干燥废气经处理后须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 年修订)排放标准,分别由4根15m烟囱排放。 成型工序废气设置3套全密闭负压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其中1、2号压制成型生产线共用1套环保设施,3、4、5号压制成型生产线用1套环保设施、6号压制成型生产线1套环保设施),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经3根15m排气筒外排。 烧成辊道窑和烘干线采用自制水煤气为燃料,窑炉废气通过管道引入烘干线进行余热利用。辊道窑炉废气主要污染物烟(粉)尘、SO2、NOX、氟化物、硫化氢,采用双碱法喷淋脱硫除尘措施(其中1、2号线共用1套环保设施,3、4、5号线共用1套环保设施,6号线1套环保设施),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年修订)排放标准,硫化氢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由3根15m烟囱排放。 磨边废气设置3套全密闭负压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其中1号磨边生产线1套环保设施,2号磨边生产线1套环保设施,6号磨边生产线1套环保设施),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经3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料场及煤场扬尘,原料配料、皮带运输机粉尘,磨边、压机成型工序未收集到的颗粒物及陈腐异味。采取场坪、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整洁,堆场周边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洒水降尘设施,输送带采用防护罩措施,压机、磨边车间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管理和做好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相应排放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包括除铁废渣,布袋回收粉尘,废坯料,废砖坯,煤气发生炉及热风炉产生的炉渣,脱硫渣,废水处理站泥渣,含油手套等,均属一般工业固废;煤气站电捕焦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6t/a,煤焦油(渣)(HW11)1980t/a,废机油(HW08)1.0t/a、均属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压制成型工序中产生的废砖坯、除尘器收集下来的颗粒物均回用于生产;陶瓷废品外卖;生产废水治理产生的污泥重新化浆回用做原料,不外排;含铁杂质外售综合利用;煤灰渣收集后外售做建材原料;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卫生填埋。 (六)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噪声源项目噪声源包括球磨机、空压机、鼓风机、泵类、输送带、磨边线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生产车间的门、窗的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用水由园区提供,不以地下水为水源。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分别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煤气站、制釉间、循环池、焦油池、酚水池、危废暂存场等;一般防渗区包括项目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场、原料库、仓库、污水处理站;简单防渗区为道路、办公区域。煤气站、制釉间、循环池、焦油池、酚水池、危废暂存场等场所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采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 项目应定期对所在地及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在厂区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料棚50m、块煤仓50m、粉煤仓50m、原料车间50m、煤气站50m、烧成车间50m。上高县人民政府应做好该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九)环境风险防范要求。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煤气泄漏引起燃烧、爆炸等风险,及污染治理措施失效导致环境污染事故。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属非重大危险源。在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车间进行监控和管理,对煤气管道、使用设备、控制仪器及时检修,。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患措施,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厂区进行监控和管理;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 “跑、冒、滴、漏”; 依托现有 6904m3 事故应急池,收集后的事故废水、应急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在厂区雨水和污水总排口设物理隔断设施,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立即启动,防止超标废水经雨水和污水管线进入外环境水体。 认真落实《报告书》中的多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