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施工期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机械作业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应设置施工期围挡,保持作业面湿度,运输车辆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置,及时冲洗,减少扬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间不得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及土方运输,应采用预伴混泥土及便于安装的建筑材料,减少现场搅拌及切割等高噪声作业,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施工而产生的高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暂存,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用的须分类委托卫生部门清运处置。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你单位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 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袁河。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废气主要是加工工序废气和食堂油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VOC。 加工工序废气为无组织排放,你单位应采取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的防治,同时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按规范操作。应采取加强原料贮存、生产设备封密、车间通风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及《工业企业会发现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食堂油烟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风机、排气筒等设备,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你单位应合理布局厂区,将产生噪声较高的车间布置远离厂界和民房的区域;应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 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及废原料包装。生活垃圾应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原料包装收集后外售处置或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置。 项目固废在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应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相关要求设置。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七)厂区内绿化要求。为减少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你单位应按报告表提出的相关要求,在厂区周围种植绿化树种,形成绿化隔离带。 (八)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B13201-91)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确定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范围。该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内相关规定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