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你单位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废水包括生产污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循环冷却水。 综合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LAS等。循环冷却水应采用间接冷却的方式最终处理为净环水;随着净环水盐分浓度的加到,应定期排放,这部分污水应在冷却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直接排入袁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统一进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渥江,最终排入袁水。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采用自动操作,原料都在密闭的反应釜内反应。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建设单位应采取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的防治。同时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按规范操作,物料密闭存放,加强生产车间通风等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食堂油烟必须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规定安装排油烟净化器、风机、排气筒等设备,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你单位应合理布局厂区,将产生噪声较高的车间布置远离厂界和民房的区域;应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绿化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工艺废渣及污水处理污泥。 工艺废渣属危险废物,应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应在厂内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应放置于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按要求设置采样口。你单位应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在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七)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B13201-91)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确定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范围。该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内相关规定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按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4t/a,NH3-N≤0.10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