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环保厅《江西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在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春彬江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
建设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彬江工业园内
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工程在彬江110千伏变电站内扩建一台容量为50MVA的#2主变压器及相应的110kV、10kV两侧进线间隔,不新增110kV进出线。
3、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电磁环境防治措施:工频电场、磁场主要来输电线路,输电线路设计满足电力设计规程要求,避让军事设施、重要通讯设施和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标牌,标明严禁攀登,防止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输电线路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电磁环境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2)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用混凝土应用搅拌车集中运输;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加强营运期环境噪声的监理和监管。
(3)水土保持措施:为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的产生,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的产生。对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合理处置,采取回填、异地回填、塔基占地内整平等方式妥善处置。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见本公示后,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相关方取得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山东路136号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795-359719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1588号 邮 编:330043
传真:0791-88647626 E-mail:281952284@qq.com
联系人:汪工 电 话:18579059503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类比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
(3)编制报告表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表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工程与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
(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和分析,对结果进行评价,对预测超标的污染因子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等公众参与方式,在环评中反应公众的反馈意见,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就工程的环境信息进行告知,以征求工程所在地或者与本工程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或者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工程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示!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
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